初旭民宿訂房說明
2018-10-06 · johnny · 不分類 · 點閱數:1216
訂房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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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平日、假日定義】
- 平日:星期日至星期五
- 假日:星期六、國定假日前夕及連續假日
- 定價:過年春節期間均為定價價格
【進退房時間】
- 進房時間:下午03:00以後。(如入住時間會超過20:00後請事先讓我們知道)
- 退房時間:上午11:00以前。
【訂房程序】
-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事先電話預約訂房。
- 經訂房確認後,收到匯款訂金後,將回覆旅客,才會保留所訂房間。48小時未收到訂金,不另行通知。
- 匯款後請「來電告知」,電話:【0931-843256】。
- 我們於收到訂金後,將為您保留房間,餘款於入住時支付現金。
※訂房時間早上10:00至晚上9:00,請於訂房時間來電。
【匯款資訊-ATM轉帳/匯款】
- 銀行代碼:005
- 銀行帳號:029005215739
- 匯款銀行:土地銀行嘉義分行
- 匯款戶名:陳芬芳
※匯款後請務必填寫「訂房匯款通知」或來電確認【電話:0931-843256】。
【注意事項】
- 住宿均附一份西式早餐,飲食禁忌請事先告知
- 尾款部分於住房時付清,除國旅卡外,住房皆以現金結帳,不便之處尚請見諒。
- 使用國旅卡者仍請先匯款,住房使用國旅卡後退還現金。
- 訂房時請告知入住人數(小孩滿7歲即算佔床),請您務必遵守依訂房人數入住。
- 請依實際人數訂房及入住,住宿時人數若超過房間型態,則須加收早餐及清潔費每人800元。
- 嚴禁攜帶寵物住宿,若自行攜帶寵物將拒絕入住並且没收訂金。
- 民宿全面禁止吸煙、烹煮食物、嚼檳榔、麻將。
【延期與退費說明】
-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
- (1)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全額退還訂金
- (2)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
- (3)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
- (4)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
- (5)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
- (6)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
- (7)當住宿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- 延期僅接受預定住宿日前10天,延期次數以一次為限(遇颱風或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不在此限),既以延期處理,則不再接受退款之要求。訂金保留期限為6個月,客戶可於期間內另擇日期入住或轉讓,期限到期而未使用者,視同放棄。
- 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嘉義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可全額退還訂金或擇期入住。
- 若您須要訂房或想進一步洽詢任何問題,請與『初旭民宿』聯繫,電話【0931-843256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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